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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骏眉”商标将由正山茶业授权给武夷山茶业同业公会管理许可使用

 【茶事回放】《金骏眉商标之争和局“收官”》

2012725【福建日报】《金骏眉商标之争和局“收官”》载:历经5年曲折反复,引起全国广泛关注的“金骏眉”商标争夺风波,终于在最近取得突破性的进展,和局“收官”。

元正正山堂    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派员前来作专题调研、武夷山市政府扮演“和事佬”的背景下,经过多次协商沟通,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正山茶业有限公司已与武夷山市茶业同业公会正式签署了一份“金骏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就“金骏眉”商标使用问题达成共识。根据合同约定,正山茶业有限公司又名元正公司,完成“金骏眉”商标注册核准为自然商标后,将“金骏眉”商标依照所制定的使用标准,许可给武夷山辖区内符合要求的企业使用。

    实际操作中,正山茶业有限公司将把“金骏眉”商标授权给武夷山茶业同业公会来管理,然后同业公会再授权给其他企业使用。也就是说,今后凡是武夷山区域内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都可以向武夷山市茶业同业公会申请使用“金骏眉”商标。

【点评】和局未和,收官未收

金骏眉金骏眉商标之争是2012年继王老吉、IPAD商标纠纷之后最大的商标纠纷案子,引发了各界关注和猜想。毋庸置疑,金骏眉的创制者、创制企业功不可没,但是金骏眉商标价值是全体曾经制作、销售、消费金骏眉的茶企、茶商、茶人共同推动下产生的。试想一下,如果某企业在金骏眉诞生之日就注册了金骏眉商标,如果金骏眉仅仅由某企业独家使用至今,那金骏眉的知名度及其产生的品牌价值有现在这么高吗?中国有一句老话:“水至清则无鱼”。美国微软公司正是通过默许一部分用户使用其盗版WINDOWS,才使得该软件迅速普及并产生巨大价值。金骏眉也正是有那么多正宗或者山寨的产品共同推广出来的。

《福建日报》认为政府扮演了“和事佬”,其实政府只是行政单位,可以起到引导、协调的作用,但毕竟不能越俎代庖,不能代表所有茶企业的意愿。武夷山众多的红茶企业是否真正愿意接受这样的“和局”呢?为此,近日走访武夷山部分茶企,他们认为这个“和局”背后隐藏着许多不和的因素:

其一,这个“和局”的表面是商标使用权的问题,其背后却是巨大的社会公共无形资产归属的问题。武夷山的茶企业,特别是武夷山桐木的茶企业,是否同意将自己将参与推广的品牌由其中一个茶企业注册呢?根据《商标法》有关规定,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可以自该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乃至提起诉讼。“和局”之后不排除有茶企业会启动这样的程序。

其二,商标所有权人授权给行业组织,再由行业组织再次授权给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使用,之间有二次授权。授权的期限?授权的内容?授权的条件?其中“符合要求”是指什么?标准谁定?是否收费?诸多的问题同样令人疑惑。

其三,如果按照既定的“和局”执行,有的企业认为这其实就是把“普通商标”当做“证明商标”来操作。这样是否合法?是否有地方保护主义之嫌?是否涉嫌垄断?都有待于落实。根据《商标法》规定,证明商标只能由第三方机构注册后授权他人使用,注册者不能自己使用。

其四,“金骏眉”作为企业的商标是注册企业产品的标志,是注册企业的自有品牌,并不是商品名称,如果授权给其他企业使用,必然出现“**牌金骏眉”的产品,金骏眉从而就成为通用商品名称。既然是通用商品名称,商标法是不许可被注册为普通商标的,这个结果和注册程序是否有点不合逻辑?如果作为普通商标授权给第三方使用,那到时候可能会出现“金骏眉牌大红袍”,这样就会乱象丛生。(作者:叶方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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